五年独自坚守 小站铁警的别样春节******
(新春走基层)五年独自坚守 小站铁警的别样春节
中新网河池1月17日电 题:五年独自坚守 小站铁警的别样春节
作者 孙赟飞 黄勇盛
今年58岁的覃柳宜是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金城江车站派出所六甲警务区的驻站民警,警务区只有他一人,今年是他独自坚守这里的第5个春运,也是他从警34年来在小站警务区工作的第24个春运。5年来,覃柳宜安全守护六甲警务区47公里的铁路线,为铁路运输安全添一份安心。
8时许,覃柳宜像往常一样,换上警服骑着单车开始线路巡查工作。六甲警务区管辖黔桂铁路上的岜伦、六甲、大漠、纳朝4个车站共47公里的线路,线路大多穿山越岭,途径的乡镇、村屯较多,人员流动和管理难度较大,沿线治安管理情况较为复杂,线路管理工作难度不小。
当巡查到小三峡景区一段线路时,覃柳宜发现线路防护栅栏出现破损,便立刻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向铁路工务部门汇报情况。“喂,工长,我是派出所覃柳宜,我今天到小三峡这里,发现防防护网破了个洞,麻烦你们派人拿工具来加固。”
2017年10月,覃柳宜刚到六甲警务区驻站时,出现铁路防护网因破损未及时修补,铁路沿线村民的小孩跑到铁路边玩耍。为此,覃柳宜没少费工夫防止孩童翻越护网进入铁路影响列车安全运行。他每天步行40000步,用脚步丈量铁轨,20天走完辖区内的线路,累计巡线200公里,并将发现的68处线路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通报铁路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修复,然后再现场确认修复完毕予以销号。
有多年刑侦经验的覃柳宜深知,铁路运输的平安,跟沿线民众的法制意识水平息息相关。为预防沿线路外伤亡事故,他日复一日走村入户,宣传铁路法律法规,讲解铁路安全常识,提醒村民不要图方便上道行走,也不要让大牲畜进入线路。
覃柳宜巡线经过村屯时,拿出随身携带的铁路安全法治宣传资料分发给民众,普及铁路安全法律知识。
“老板娘,你跟孩子讲,不要接近铁路,不要在铁路上面玩耍。”覃柳宜到小卖部宣传说道。
看到有小朋友经过,覃柳宜上前向他们做起了铁路安全宣传:“小朋友,要注意安全,不要上铁路线玩耍。”小朋友们围着他回答道:“好的,警察叔叔。”
覃柳宜向沿线村屯小朋友宣传铁路安全知识。 夏阳春 摄在六甲警务区驻站5年来,覃柳宜和辖区护路队员认真开展线路治安工作,实现了无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无铁路交通事故、无因治安问题引发的行车事故、无大牲畜上道、无拆割盗案件零发生的目标。
临近中午,覃柳宜完成上午的巡线工作回到警务区,妻子曾春玲为其准备了午饭。覃柳宜放下警用装备,洗好手走进厨房,帮忙把菜端上桌,夫妻俩边吃边聊。
“在这里生活比较艰苦,工作很忙。我理解他的工作,夫妻三十多年了,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我和女儿都支持他。希望他自己在这里照顾好自己,保重身体。过年了,我们会过来这里陪着他,一家人团圆。”曾春玲说。
“我和爱人结婚33年,陪她的时间相当短,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对女儿也尽不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很是愧疚。但是,这条黔桂线路一直牵挂着我的心,作为一名警察,一定要维护好这条铁路的安全,这是我的第一要务。”覃柳宜说。
覃柳宜和妻子在贴好春联和福字的警务区门口合影。 夏阳春 摄吃完饭,夫妻俩在警务区门口贴春联和福字,让小小的警务区增添了过年的气氛,感觉更加温馨。(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